2009年1月12日 星期一

葉新田被打 爽^^

其實不要說我黑心啦,

不過呢我一看到報章的頭條這樣寫,

的確是很爽一下的...

也不知道爲什麽。

或許是被影響到吧!

對這只東西的印象不好...

 

先來看一看這一件事情的報道吧!

摘自:《當今大馬》

標題:新院毕业典礼爆发打人事件      叶新田致词中途遭殴伤入院

 

新纪元学院今天举行的第十届毕业典礼爆发打人事件,使到新院风波又节外生枝!董总主席叶新田在致词时,突然被一名华裔青年挥拳殴脸,造成叶新田鼻子当场血流如注,全场师生及嘉宾为之错愕。
现场目击者告诉《当今大马》,新院理事长叶新田是在今早10点开始致词大约10分钟,突然出现一名身穿绿色义卖会志工团服饰的青年走上台,似乎是要为他调整麦克风位置。


“金蝉脱壳”逃之夭夭

不料这名青年却突然向叶新田鼻梁挥打一拳,然后就从后门窜逃。虽然在事发后坐在台下的5、6名新院董事迅速紧追其后想要逮捕他,但是该名行凶男子却上演“金蝉脱壳”,把显眼的绿色衣服脱掉及丢弃一旁,然后逃之夭夭。
遭到殴打的叶新田,不得不中止致词,并由新院职员把他扶到后台疗伤,稍后更被送往医院。据悉,叶新田的鼻骨出现轻微爆裂,初步诊断结果是不需要动手术,可能得留医观察。
在爆发打人事件后,仪式虽然一度暂停,但是较后依然按照原定的程序完成毕业典礼。新纪元候任院长献词的环节,也因为潘永忠的缺席,改由新院副院长莫顺宗接着代表致词。


new era college yap sin tian beaten 110109 01.jpg 準備...

new era college yap sin tian beaten 110109 02.jpg 揮拳!

new era college yap sin tian beaten 110109 03.jpg 漂亮!!

【编按:图片由八度空间电视台提供】


传行凶者是前毕业生

现场也有未经证实的消息,宣称行凶者是过去的新院毕业生。
在稍后召开的记者会上,莫顺宗表示,校方很遗憾发生这种事情,并将会针对这次的暴力事件报案。据悉,校方初步排除行凶者是新院同事,或新院毕业生的可能性,但是将全力配合警方调查。
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高淑平透露,行凶者非常熟悉地形。据悉,行凶者打人后随即从后台楼梯逃至500公尺外的董总大楼B门,并在陶瓷器工作室脱下绿色工作服,随后潜入义卖会人潮逃之夭夭。
现场追踪该名男子的几位董事,以及随后追至的志愿警卫团,都未能及时逮捕行凶者。

 

經典番外篇:董總主席葉新田在台上被打后,台下的家長席和學生席,竟然傳出陣陣掌聲。

 

 

 

這件事情噢,

報章上報導的篇幅蠻大一下的,

畢竟是關係到教育界的東西...

而且,

我也看到了很多“權威”人士在譴責傷人的人...

嗯...

傷人確實是不對啦,

但是也要看被傷的是誰吧...

如果是德高望重的人,

那麽的確應該嚴厲地譴責相關人士。

但是呢,

對於一個罔顧華社要求的敗類

應該可以立即淡化整件事情吧!

就像一些“德高望重”的人所說的,

“以和為貴”最重要...

畢竟你不仁,我不義嘛!

再説,

案發的同時居然會有人拍掌咧...

那就證明了過街老鼠人人都會喊打

只是看看打的是誰罷了...

如果反葉的聲量/勢力夠大,

那麽打人的這位仁兄就應該可以和之前拿鞋丟布什的伊拉克記者相提並論了...

 

真的真的,

別説我黑心、沒人性,

不過我覺得這件事真的是做對了...

嗯...

如果這篇網志被政客看到,

會怎樣呢?

ISA侍候?

嘿嘿~

想太多了...

14 則留言:

  1. 我也是看到很爽, 家人还说:"活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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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re: Kor Yuen暴力的確是解決不到問題,但是能夠爽一下也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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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突然想到,isreal 攻打gaza也是攻爽的?至少他们可以爽一下。=。=“ 太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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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re: Kor Yuen伤害者的身份却是不一样的:isreal打的是无辜的gaza人民, 二这位仁兄打的正是叶新田先生, 而不是其他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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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看新纪元的那场戏,我只是看,我还是中立的,所以,打人的人错难道当街打劫的人被路人为殴打死了,路人就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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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re: wai据厉年来我看到类似你所说的新闻,大部分的"路人"到最后没有被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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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那又不一定噢,新加坡一個老人昨天倒油在一個議院的身上並點火燒它,今天好像是說那個老人會做死牢...不過馬來西亞跟新加坡是不一樣的...這裡頂多一條傷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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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yes!!!我们脱离了主题~哈哈。。。我的个人道德判断:没被判罪也还是错可是回归主题,个人爽下,我没有意见啦只是我还不是这类人,也不会是这类人给我死亡笔记,不是我不懂得用,只是我不想,更不会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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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嗯...或許你對一個人有情緒的時候,剛好那個人又被人打,你就會幸災樂禍了~~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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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哈哈~ 原来我们的想法那么接近的哦。。。我昨晚才知道这个报道,呵呵。。。我第一个感觉就是说,他也有今天了。。对我而言,公正无私的华教人士是我值得去尊敬的。。但是在我第一眼瞄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就想起新纪元风波。。感觉上这场风雨就是因为他而发生的。。。我依然支持柯嘉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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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依我看 打人固然有错但如果打的是叶新田...那就hahaha..至少罪状可以减轻一点吧不如来个公投来决定打人者该不该被惩罚哈哈 到时被惩罚的应该是那只老鼠废话说得多了...来说正经的据说打人者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xx条文严重伤人 若罪名成立最高刑罚是监禁7年 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所以呢即使再讨厌一个人也不可以过于冲动做人要理性一点不可以感情用事那只会对自己造成麻烦哈哈说了些废话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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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其实也不懂发生什么事...但看了你写的...那个人好象很欠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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