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7日 星期一

為自己而活

認真思考了幾天
還是決定維持寫部落格的習慣
反正我覺得人該為自己而活
每次都為顧慮別人而改變自己的話
不應該

人漸漸長大
很多時候很多事情都不想說出口
那也只好通過文字來宣洩
話說我想到小時候
每次看港劇看到一對情侶
當男方或女方被另一半誤會之後
被誤會的那個明明有機會又不作出解釋的時候
我總是會大聲喊說幹嘛不解釋
當時自圓其說的想法是
拍戲罷了嘛
直接解釋的話那後續就難發展了
可是現在才發現
有時候不是不想解釋
而是不懂該如何解釋
反正別人要誤會的話
不管怎樣解釋都沒用
因為別人總是會說
解釋等於掩飾!

其實我看著題目
為自己而活這句話看起來有點自私
每個人都只為自己的話
那這世界還像話?
可是某個程度上
好像還是該為自己咧
畢竟自己該為自己的人生負責
管你多在乎別人、多為別人都好
別人都不能為你的人生付上丁點責任
嘖嘖
上面那句話深奧到連我自己都不知所云 =w=

最近愛上 Vanessa Hudgens ♥

Just let me walk away and ... don't ask why

1 則留言:

  1. 也许题目的五个字,就如蒙娜丽莎这幅画。
    你带什么心情、什么心态,就看见什么讯息。

    回覆刪除

靜靜聽。我挑選的音樂 =]


MusicPlaylistView Profile
Create a playlist at MixPod.com